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求《东港城区棚户区改造(旧城改造)永兴区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》意见的公告
发布日期: 2018-04-23 17:10:06 浏览次数:

    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区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《东港城区棚户区改造(旧城改造)永兴区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》进行了论证,现予以公布,征求公众意见。

《东港城区棚户区改造(旧城改造)永兴区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》意见征求期限为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5月16日。

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,请书面意见反馈至普陀区旧城改造指挥部,落款请注明姓名、住址、联系电话、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。

联系人:唐先生,联系电话:6207311,联系地址:舟山市普陀区东海中路1093号。

特此公告。

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4月17日

 

附件:《东港城区棚户区改造(旧城改造)永兴区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


编辑:( 普陀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)
信息来源: 普陀区委区政府办公室
关闭
打印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