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求《东港城区棚户区改造(旧城改造)永兴区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》意见的公告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、《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区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《东港城区棚户区改造(旧城改造)永兴区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》进行了论证,现予以公布,征求公众意见。
《东港城区棚户区改造(旧城改造)永兴区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》意见征求期限为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5月16日。
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,请书面意见反馈至普陀区旧城改造指挥部,落款请注明姓名、住址、联系电话、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。
联系人:唐先生,联系电话:6207311,联系地址:舟山市普陀区东海中路1093号。
特此公告。
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
2018年4月17日
附件:《东港城区棚户区改造(旧城改造)永兴区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
编辑:( 普陀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)
信息来源: 普陀区委区政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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